商业伙伴行为准则

3. 商业信誉

3.1 遵守法律
作为一家真正国际化的公司,GWR 承诺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为确保形成透明和可信任的业务关系,我们也期望我们的商业伙伴作出同样的承诺。
 
所有商业伙伴应熟悉与他们各自为 GWR 开展、与 GWR 合作或代表 GWR 的活动相关的地方、国家和国际层面的适用法律、法规和指南。
 
国家和国际法律规范货物和服务的进出口、国内贸易、资本流动以及支付。我们的商业伙伴必须有适当的程序,以确保与第三方的交易不违反经济禁运或贸易法规、进出口管制或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法规。
 
在某些国家或市场,我们可能实施比本准则所述更严格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实行更严格的规定。
 
3.2 反腐败、贿赂和欺诈
根据政策,GWR 以诚实和道德的方式开展所有业务。我们对贿赂、腐败和欺诈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并承诺在任何地方的所有业务往来和关系中,以专业、公平和诚信的方式行事。
 
腐败与开展良好业务的目的相违背。我们所说的“腐败”是指被委以权力的人士通常为获取个人利益而做出不诚实或不道德的行为。腐败的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贿赂和欺诈。腐败会损害我们的利益相关方对 GWR 和 GWR 品牌的信心和信任。此外,腐败还破坏法治,扭曲市场,剥夺他人的权利和资源。GWR 谴责任何形式的腐败,包括贪污、盗窃、挪用、逃税或洗钱。
 
因此,我们要求所有商业伙伴遵守以下原则:
  • 代表或与 GWR 有关的人士不得直接或间接要求、提供、支付、接受或接收贿赂或做出其他腐败行为。
  • 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便利付款。
  • GWR 的代表不得要求他人赠送礼物或提供款待,也不得接受和/或提供来自或给予任何商业伙伴或第三方的礼物或款待。
 
商业伙伴应谴责任何形式的腐败、贿赂或欺诈行为。
 
信任和诚实是 GWR 文化的基石;因此,如果我们怀疑出现了任何形式的腐败,我们保留询问或调查任何商业伙伴的权利。
 
3.3 禁止强迫劳动和童工
商业伙伴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强制或非自愿劳动。
本条禁令适用于在惩罚的威胁下要求任何人士从事的所有非自愿工作或服务,即现代形式的奴隶制和劳工贩卖。
 
商业伙伴亦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童工。
 
“童工”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第 138 号和第 182 号公约以及国家法律而定义。所有工人必须年满 15 岁,或已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法定工作年龄,以年龄较高者为准。
 
3.4 数据隐私和保护
商业伙伴有法律责任保护其客户、员工和其他各方的隐私,在收集、处理、转移或储存个人数据时,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特别指出,商业伙伴使用的个人数据必须:
  • 以合法、公平和透明的方式对数据主体进行处理。
  • 为特定的、明确的和合法的目的而收集,并且不以与这些目的不一致的方式进一步处理。
  • 适当、相关并仅限于数据处理的目的。
  • 准确,并在必要时保持更新;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确保在考虑到处理目的的情况下,不准确的个人数据被立即删除或纠正。
  • 以能够识别数据主体的形式保存,保存时长不超过处理个人数据所需的时间;以及
  • 以确保个人数据适当安全的方式处理,包括使用适当的技术或组织措施,防止未经授权或非法处理、意外损失、破坏或损坏。
 
3.5 信息安全
商业伙伴必须仅将 GWR 提供给他们的信息用于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应通过实施适当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数据免受内部和外部的滥用。如果这些措施无法得以实施,可能会产生严重的破坏性后果,如网络攻击、数据丢失、知识产权侵权或身份盗窃。
 
商业伙伴不得将 GWR 提供的任何信息用于任何个人目的,或可能不恰当、不道德或非法的目的。
 
在 GWR 授予对其系统或数据的访问权之前,商业伙伴必须对信息安全调查表作出满意的答复。
 
如果 GWR 对已实施的适当安全措施感到不满意,则 GWR 保留拒绝潜在的商业伙伴访问其系统的权利。
 
3.6 财务健全
商业伙伴必须诚信地开展业务、存储文件和执行财务报告。
业务交易、资产和负债将保持准确,并按照法律要求进行记录。
 
所有支付和交易都必须遵循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既定的会计政策。商业伙伴应制定适当的程序来发现和报告洗钱行为。
 
GWR 保留开展信用检查和/或要求第三方提供推荐信的权利,以确保其商业伙伴符合其财务健全要求。
 
3.7 公平竞争
商业伙伴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反垄断和竞争法。
 
作为有道德的组织,在竞争获得客户的业务时,我们的商业伙伴承诺采取公开和公平的行为。不作出虚假声明,以不公平的方式诋毁竞争对手,或以不当的方式干扰竞争对手的业务关系。
 
商业伙伴不会参与或容忍任何反竞争行为,包括与竞争对手、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或客户签订限制性协议。
 
包括但不限于:与竞争对手达成定价协议;任何形式的市场划分或分配协议;串通投标;或与竞争对手非法分享竞争敏感信息。
 
3.8 知识产权保护
作为一家以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为声誉基础的公司,GWR 了解对知识产权的投资和其价值的至关重要性。
 
知识产权涵盖任何智力创造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学作品、照片、电视节目和片段、录音、设计、数据库、商标和专利。
 
GWR 也非常清楚当知识产权被不当使用或被侵犯时,可能会造成何种损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或授权而出版、分发或展示版权或商标材料,以及以实物或数字形式创建和分发未经授权的知识产权副本。
 
因此,我们希望商业伙伴尊重和保护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无论其属于 GWR 还是任何其他方。
 
对于 GWR 而言,尊重知识产权特别是指:
 
  • 像对待自己的知识产权一样,对待他人的知识产权。
  • 使用之前取得书面授权,以及
  • 尊重公平使用和公平交易概念的有限适用性。
 
3.9 利益冲突
就本准则而言,当商业伙伴的员工的外部利益【例如他们的财务或个人利益】干扰了 GWR 的利益或员工的工作相关职责时,就会发生潜在的利益冲突。例如,当商业伙伴的员工能够影响某项决策,从而使该员工或该员工的家庭成员因与 GWR 的业务往来而获得个人利益时,就可能出现利益冲突。
 
如果商业伙伴在其与 GWR 有关的活动中受到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的影响,则有义务尽快披露和解决这些冲突。
 
3.10 保密和商业信息
GWR 致力于保护其所有商业信息资产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以维护其竞争力、现金流、盈利能力、法律、监管和合同合规性,以及其商业声誉。
 
GWR 的机密信息是指在组织内部属于敏感或机密的信息,并且只供有需要了解的人士出于业务目的而使用。未经授权披露这些信息可能会造成重大损害,包括法律或财务责任,以及对 GWR 和其商业伙伴的声誉造成损害。
商业伙伴必须确保机密信息和数据得以安全存储,信息只提供给经授权的个人,并且只用于商定的业务目的。
 
未经授权向第三方(如媒体或竞争对手)披露有关 GWR 或其商业伙伴的机密信息,即构成违反本准则。